最新判決出爐!媳婦寫下控訴「我的婆婆害了我」人走了 老父告上法院「原來女兒那麼委屈」:還想對付我們
在2020年8月,台灣發生一起令人心酸的社會案件,一位張姓女子在臉書上指控,她長年受到婆婆欺壓、語言霸凌,最後再也無法忍受選擇走上絕路。而張女的家人後續是透過臉書才得知這樣的悲劇,同時也因為女兒長期都沒有向家人傾訴,直到事情發生、他們與夫家人聯繫後,張女妹妹才懊悔的流淚表示:「現在才知道,姐姐在家有多渺小」,一句話就讓不少人鼻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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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失愛女之後的張爸爸,事後將鄭姓女婿、林姓親家母以過失致死、故意使人輕生的罪嫌一狀告上法院,而士林地檢署在昨日(1日)調查完畢宣告案件偵結,檢方認為張女的丈夫和婆婆屬於同住家人,對於她選擇走上絕路這件事情責無旁貸、必須負起一定的責任,但是無法以「故意犯罪」的嫌疑推斷,因此全案宣告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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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知親家獲得不起訴處分後,張女家屬們感到十分無奈,也在臉書感嘆表示:「有些罪是法律無法制裁的。」同時透露自從張女的告別式結束後,就再也聯絡不到女婿、婆婆等任何人,只剩下對方律師這一個窗口可以溝通。其中對方律師還曾在電話中向他們說道,要反告張女的家人操弄媒體、把訃聞公開洩漏個資等罪名,令張女家屬氣憤表示完全感受不到夫家人的歉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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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張女的婆婆畢業於台大法律系,不只是學霸也一直都是事業女強人,無論事業還是家中大小事都由她一手掌管,而她和張女丈夫都表示,媳婦住在家裡的8年多來一直都相處融洽,值到事發前陣子才因為小孩的教育問題產生一些小摩擦,否認長期霸凌一事。張女家屬最後則在臉書心碎表示:「這些模樣是不會在人前表現出來的,當然還有在法院上侃侃而談的模樣,真的看不出來哪裡悲傷。看來有關霸凌的法律與標準實在太低了,這些問題在法律上,都還不算問題。」字字句句闡明失去至親的痛,也感嘆法律終究無法成為替他們伸張正義的希望。
圖片來源:當事人家屬FB、三立新聞網YouTube
正所謂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」,有時候雖然守法,卻不一定符合道德呢...大家認為不起訴合理嗎?
參考來源:鏡週刊